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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参军大学生退伍后由政府安置
阅读[32]作者:东莞在线 来源: 时间:2009/10/27 17:38:32
    本报北京讯 (记者谢绮珊)昨天,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介绍了高校毕业生入伍能享受的八大优惠政策。

  八大优惠政策包括:大学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两年,国家按每学年最高限6000元返还在大学期间的全部学费或者是助学贷款;入伍以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在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退役以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优先录取。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报考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要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也可参加所在省专升本考试,入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即回到当地所在省,参加本省里面组织的专升本的统一考试,但是是单列计划、单独划线,按30%的比例单独录取;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后由入伍地方政府接收安置;退役以后,自主择业,参照应届毕业生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报到证、迁移户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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