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深夜,还有8个月满16岁的万伟(化名),在企石东平大道与3名劫匪狭路相逢。
这是半个月内,他第二次遇见劫匪。第一次,他被抢走了20元。这一次,万伟身上有45元现金,这笔钱是25日发工资前的所有生活费。此外,他还多带了一把花15元从地摊上买来的弹簧刀。高个子劫匪揪住万伟的衣领,踹了他一脚。万伟拔出已经准备了半个月的弹簧刀,捅进高个子的心脏,万伟旋即被擒……
6月11日,少年杀匪事件一经披露后,在网络上引发大讨论,网络民意出现一边倒趋势——支持杀匪少年。
6月19日,杀匪事件终于有了结果。下午4点,万伟走出大朗看守所。万伟被无罪释放。警方认定,万伟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案件定性
少年杀匪属正当防卫
万伟因涉嫌故意杀人被企石警方刑事拘留。警方展开调查,万伟行为是否过当成调查焦点。
起初,办案民警认为,“万伟有正当防卫的可能性”。企石警方找到万伟做学徒的五金厂,了解到“万伟是一个很勤快的小伙子,一个很好的员工”。与万伟同厂的保安回忆,万伟较内向,不喜说话,平时好看书。万伟的日记本也被找到。第一次被抢的经历被警方掌握。
随后,企石警方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后,一致认定,万伟没故意杀人的动机,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应无罪释放。办案民警对此作了解释,万伟作为未成年人,身材矮小,相对突然出现的3名劫匪,力量悬殊明显。
另外,劫匪揪住万伟的衣领,踢了万伟一脚,3人已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已对万伟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万伟从保护人身安全出发,在强大的心理恐惧感下,本能地行使防卫权力。根据法律相关条例规定,万伟无需担责。
此前,有法律专家指出,新《刑法》对正当防卫条例有修改,规定对抢劫、强奸、杀人、绑架等属于严重暴力的犯罪,受害人有无限防御的权力,“包括致对方死亡”,但并不是所有受害人都有这样的防御权力,要视具体情况定。
万伟正当防卫使用的弹簧刀,后经东莞市公安局技术鉴定,属于管制刀具。办案民警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者,处5日以下治安拘留,“我们根据规定,对万伟作出治安拘留5天的处理,但因为他未满16周岁,不予执行”。
6月19日下午4点,万伟走出大朗看守所,被无罪释放。另外两名涉嫌抢劫他的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万伟自由了。但由于他是抢劫案的受害者,为了协助警方完成抢劫案的处理,万伟目前暂时还不能离开企石。
[本文共有 3 页,当前是第 1 页]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