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什么单位,只要有工资关系都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须为临时合同工缴纳公积金;已经缴纳的公积金属于本人所有,企业无权取回辞职员工的公积金……
上月颁布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前天,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做客阳光热线,对新办法进行解释,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 文/记者于梦江
存缴人数将突破30万人
东莞市1999年5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8年来发展比较迅速。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邓文森介绍:在缴存方面,目前缴存公积金总人数累计为27.8万人,比去年底增长24.3%,其中新开户人数11.8万人、开户单位550个,缴存总额达到59.7亿元,同比增长37.2%。
邓文森预计今年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人数和缴存总额将分别突破30万人、65亿元。
在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方面,到今年9月底止,累计提取19.2亿元,比上年底增长58.1%;贷款总额达到30.6亿元,同比增长28.7%;新增贷款总户数2553户,累计为12767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邓文森表示,这组数据说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生命力非常旺盛,发展前景很好。
临时合同工也在缴纳范围内
据了解,许多单位都没有为临时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许多市民关心,临时工是否有权利享受住房公积金?
对此,邓文森表示,按照办法规定,无论在什么单位,只要有工资关系都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
邓文森说,如果目前还没有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临时工,可以找单位领导,告诉他东莞市财政局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4月联合发文,文件号是东财2007(160),其中规定:凡是享受财政补助的单位的员工包括各种聘用人员都可以享受公积金,单位要依法缴存。从法律上讲这是强制性的。
由于新办法刚刚颁布,下个月才开始实行,所以目前一些私人企业的员工还没享受这一制度。邓文森表示,如果企业不愿缴,员工可以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反映情况,“只要带上有关证件来反映,我们了解情况属实,就会要求他为你们缴存”。
自由职业者按纳税额缴纳
有市民问:作为承包出租车运营的司机,要不要缴存住房公积金?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温远军表示:新办法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做出了规定,出租车是承包的,不是给单位统一发工资的,那就是相当是个体和自由职业。
按照新办法,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从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本办法执行,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目前,公积金存缴额将按照报税基数的5%~20%进行计算。
此外,温远军表示,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暂不受理无业人员缴存公积金。
已缴的公积金属个人所有
如果员工在工作一两年之后就辞职了,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企业能不能拿回来呢?市民谭先生对此提出了疑问。邓文森回答说:按照规定,缴存公积金之后,公积金就属于个人,企业不可能扣回来。
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可以提高,但不得高于20%。单位一般应确定一个统一的缴存比例,为了留住人才,按照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设立三种不同存缴的比例,但最多不能够超过三种。
农民工将逐步纳入缴存范围
按照东莞市的现实情况,目前在东莞市企业工作的绝大部分是来自外地的员工,而且相当部分是来自乡村的农民工。关于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问题,2005年国家的建设部和财政部、人民银行曾联合发文,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单位要为城镇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在今年要逐步扩大到城市农民工中。